身为特工之王的他,即便没有高科技支援,仍然具备相当高的素养,改头换面易容之后,轻而易举的避开了侦查,乘坐火车前往了纽约市。

        他要找到人,就在纽约。

        经过一路颠簸之后,弗瑞顶着一张白人的脸皮,穿着一件破旧的皮大衣,风尘仆仆的下了火车。

        此刻的他看起来,完全没有特工之王的模样,反而像是从偏远乡镇里,来纽约打工的落魄穷人。

        事实上,这样的人并不少。

        纽约作为国际大都市,每年都会有很多这样的人,怀揣着梦想来到这座大城市,企图找到机遇一飞冲天,但可惜每年在那些阴暗街道里,都会多出很多的流浪汉。

        弗瑞伸手拦了一辆车,坐进去后对司机说“去地狱厨房,谢谢。”

        司机通过后视镜,撇了一眼这个落魄的男人,嘲讽道“先生,地狱厨房可不是像你这种人该去的地方,我劝你最好还是想清楚。”

        弗瑞裹了裹皮衣,瓮声瓮气的道“别多管闲事,赶紧去地狱厨房。”

        “嗤,又是一个不要命的。”

        司机嗤笑一声,踩下油门启动车辆“地狱厨房可不要胆小鬼,如果你非要去的话,我建议最好买一份保险,记得受益人填成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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