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了开端仅持有很少部分的影视改编权。
补充了《诛仙》的版权中,仅有网络信息传播权属于开端,其余全部属于作者本人。
并强调了此事开端已和作者本人电话说明。
在邮件的最后留下了作者本人的联系方式。
他扫过联系电话后,拿起手机便准备拨过去。
便在这时,他的手机震动了起来。
“闽省的号码?是谁?”易震星看着来电显示中的归属地,有些奇怪。
“怎么有些熟悉?”
正疑惑着,他蓦的发现来电号码就是邮件末尾留下的作者联系方式。
“《诛仙》作者张鼎?”易震星心中有些诧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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