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在我们辛辛苦苦找了你十六年的份上,你就原谅爸妈这一回吧,好不好?”

        好个屁,我看了这夫妻两一眼,明显不怀好意,我当然是拒绝认亲了。

        而且我爹妈只有一个,那就是我师尊,女娲娘娘。

        不是这种阿猫阿狗都能随意攀上亲戚的。

        而且我已经年满十六周岁,在华夏国,年满十六且有稳定收入来源的人可以被定义为成年人。

        我既然作为一个精神正常的成年人,我有权利拒绝并和他们相认,这是法律允许的,而且他们从来没有赡养过我。

        也意味着等他们年纪大了以后,我也不用负担起他们的养老责任,因为不是同一张户口本上的啊。

        我早就在年满十六周岁那天去了当地社区服务中心办理了个人户口本,只要我不同意,这两个人哪怕是用刀架着我的脖子,也不能逼我改变现状。

        所以我没必要和他们废话太多,我再次重复了一次:“放手!让开!”

        “再拦我回家,当心我用你们限制他人自由的罪名报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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