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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刘禺方啊,实不能算什么好人。

        直到五十岁之前,他还是个在小县城里做买卖的,而且是个典型的奸商。

        但凡是他名下的铺子,全都以短斤缺两、以次充好著称;不过,这并不妨碍他发财,因为……他“搞得定”。

        那个年头,在一些小地方,只要当地的父母官肯包庇你,那你基本就可以在那儿横着走。

        刘禺方走的就是这种“官商勾结”的路子——用咱们现代的概念来说,他靠着贿赂历任县官,在很多生意上成功实现了区域性的垄断。

        当地的老百姓们就算不想买他刘家的东西也得买,吃了亏也只能往肚里咽,你去衙门告他绝对告不赢,没准还得挨顿打。

        偶尔呢,还会有那种朝廷拨款要做的项目发下来,那当地的官员自然也是顺理成章的在“抽水”之后承包给刘禺方去做,刘禺方这边则再抽一次水,整出个豆腐渣工程,到最后也还是老百姓受苦。

        简而言之,那些年,在刘禺方的家乡,那真可谓是“流水的县太爷,铁打的刘老爷”。

        人家那黑心钱挣得,别提多痛快了,家里那是占着房、躺着地,锦衣玉食、妻妾成群……比很多大城中的财主还惬意。

        然而,到刘禺方五十岁那年,出事儿了。

        或许真是冥冥之中自有报应,就在他人生中最风光的时刻,他得了场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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