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强下发了指令,虽然自己很不愿意去教爱丽丝,但也没有任何的办法。

        谁让自己最欣赏的人是李国强呢。于是也就被赶鸭子上架了,开始教一些比较基础的东西给爱丽丝。

        爱丽丝本身是一个混血儿,而且李小曼的英文也是相当的好的。

        因此英语这方面都是很不错的。

        但没有想到的是爱丽丝这个人,知识基础不是很牢固但是特别聪明,

        记忆力很好,说什么都能记住,学习简直就是一日千里。

        最后让李小曼都觉得自己已经把该教的都教完了了。

        李小曼传授了一段时间的知识之后,已经发现没有办法再传授给爱丽丝更多的东西了。

        因为爱丽丝这个小姑娘会举一反三,甚至在一定程度上还超越了李小曼。

        比如说些很难的题目,李小曼需要很长的时间才能够算出结果。

        但旦受丽丝写写画画,根据自己的理解方式很快就给出答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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