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 职 须 知
(一)求职应聘,应持下列有郊证件:身份证、毕业证书、英语等级证、计算机等级证、职业资格证书(如会计证、驾驶证)等。
(二)详细填写求职登记表,求职登记表有郊期限为3个月。超过三个月的视作放弃就业机会或已经就业,注销求职登记。
(三)求职者应按照推荐介绍信的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洽谈,并在10日内反馈面试结果。如不反馈面试结果,视作放弃就业机会或已经就业,注销求职登记。
(四)求职者被录用后,有权督促用人单位办理录用备案手续,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社会保险,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主办单位:楚州区人力资源市场 楚州区劳动就业管理处 联系电话:0517-83328811 传真电话:0517-83328810 邮编:223200 地址:淮安市楚州区镇淮楼东路108号 技术支持:楚州网(www.sd0517.com) 电话0517-85080909